洛阳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 2019 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市直各学校:现将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十部门《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“传承•2019 清明祭英烈”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》(退役军人部电[2019]13 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市直各学校高度重视,提前谋划活动安排,切实落实上级要求,在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,激励全体人员以
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市直各学校活动情况总结请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 211 房间。(电子版发至
jyj63216983@163.com)。联系人:李辉。电话:63216983。
2019 年 3 月 25 日